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科专业学位点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2浏览次数:970
为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积极创造条件顺利申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学校决定通过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全校资源,建设学前教育学科专业学位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学前教育专业硕士培养研究所”
学校成立“学前教育专业硕士培养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赋予所长相应的人、财、物管理权,积极实现现阶段项目建设目标。
(一)所长遴选条件:遴选部属高校学前教育研究领域的专家、教授,要求年龄不超过65岁,研究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二)所长岗位目标
1、队伍培养目标:围绕研究方向培养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学术梯队,通过定期讲座和团队辅导等方式实现培养目标。要求梯队人数在6人以上,每人须有与建设学科相关的课题,每人每年须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以上与建设学科相关的研究论文,每人能带好一门学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
2、所长研究目标:(1)聘期内主持或指导完成一项国家级课题,并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2)每年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并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3)指导团队成员完成至少一项部级课题、若干项省厅级课题,并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3、积极参与我校硕士点的建设与申报工作,定期指导我校硕士培养与研究。
4、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全国或国际大型学术交流活动。同时,根据需要每年在校内主办1 至4次专题讲座。
5、指导硕士课程开发,其中至少有两门纳入硕士课程方案。
(三)所长聘期待遇:聘期3年,年薪15万元,若聘期内学校专业研究生培养试点申办成功,每年另追加奖励15万元。
(四)研究所建设经费:学校每年提供建设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相关研究,开发艺术、双语、动漫等特色课程,以及资助出版专著。
二、引进专职学前教育优秀人才
(一)引进人才类型
1、引进学前教育专业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2、优先招聘学前教育博士。
3、择优招聘学前教育硕士及拥有学前教育硕士学位的在职在读博士,签订协议,限期取得博士学位。
(二)引进人才岗位目标
1、教授或拥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岗位职责:(1)承担一级学科的相关建设任务,在担任学术带头人期间,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两篇文章;(2)每年主办两次学术讲座,积极申报并创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聘期申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一项;(4)获得省级教学奖或科研奖;(5)至少承担两门本科学前教育课程,两门硕士专业课程。
2、引进博士的科研与教学相关目标:(1)每3年申请并完成一项省厅级及以上课题;(2)组建学前教育不同方向的研究小组,小组成员每人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及以上论文,研究小组的研究成果3年内达到全省领先水平;(3)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4)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有影响的科研交流活动;(5)至少承担两门本科学前教育课程,两门硕士专业课程。
(三)引进人才待遇
1、教授:(1)提供住房补贴与安家费30万元,分三年发放;(2)提供周转房;(3)根据学科建设和课题研究需要,提供科研启动资金,3年内每年5万元。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1)提供住房补贴与安家费10万元,分三年发放;(2)提供周转房;(3)根据学科建设和课题研究需要,提供科研启动资金,3年内每年3万元。
3、学前教育专业博士(硕士、及博士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享受同等待遇):(1)三年内提供住房补贴,每年1.8万元;(2)根据学科建设和课题研究需要,提供科研启动资金,3年内每年2万元。
三、聘请兼职学前教育优秀人才
(一)特岗教授
1、聘请条件:聘请部属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授担任特岗教授。
2、岗位职责:(1)3年建成满足学位点申报需要的优秀教学团队;(2)担任硕士生导师组组长,指导课程教学并至少承担一门专业课课程教学;(3)担任教学与科研顾问,每年至少有一篇文章在核心期刊发表,并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为署名单位;每年至少指导团队完成两项省级课题,指导申报成功国家级课题另外重奖;(4)每年组织一次省级及以上学术活动,主办4次以上学术讲座。
3、相应待遇:(1)每位特岗教授每年享受6万元的工作津贴和1万元科研津贴;(2)聘期内成功申报省级教学团队另追加奖励10万元;(3)聘期内学校建成硕士点,则对学位点建设团队负责人另追加奖励30万元。
(二)特岗培养顾问
1、聘请条件:聘请省级品牌幼儿园园长担任培养顾问。
2、岗位职责:(1)协助制定并审查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培养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2)定期参与教学督导与评估,认真提交督导评估书面报告;(3)在任职园内挂牌与我校共同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与实习实训基地;(4)担任我校实践导师。
3、相应待遇:(1)每位特岗培养顾问每年享受1万元工作津贴;(2)来我校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发放一定交通与生活补贴;(3)带领我校学前教育博士参与国家级学科科研活动可享受相应参会补贴。
(三)特岗科研顾问
1、聘请条件:聘请与学位建设相关的核心期刊专业编辑或负责人担任学位建设的科研顾问。
2、岗位职责:每年为学校主办论文写作讲座至少两次,指导教师撰写学前教育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中发表,指导我校学前教育论坛活动和内部刊物《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探索》的编辑。
3、相应待遇:每位特岗科研顾问每年享受1. 2万元津贴。
四、遴选校内“双岗教授”与“双岗博士”
“双岗”教授或博士按学科专业来划分,鼓励校内教授和博士进行学科专业转向,在搞好原有学科专业教学与科研的同时,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研究,并承担部分教学工作。
(一)“双岗教授”
1、学前教育专业岗位职责:(1)聘期内至少出版一本关于学前教育的专著并承担一门学前教育的专业课程;(2)任期内至少在核心期刊就本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各发表两篇论文,参与并指导申报厅级及以上的课题一项,主办一次学术讲座,组建学前教育一个方向的特色研究小组,并有能转换成硕士教育课程的研究成果产出。
2、相应待遇:(1)享受与外聘教授相同的课酬待遇;(2)每年补贴科研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学前教育课程,资助发表论文,添置小型研究设备,以及调研经费等。
(二)“双岗博士”
1、学前教育专业岗位职责: (1)2年内能够担任一门研究生必修课程,接受专家考评; (2)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反映原专业和学前教育论文各一篇,在学前教育一般期刊发表论文两篇;(3)2年内申报一项省厅级以上关于学前教育研究的课题。
2、相应待遇:享受每年1.5万元科研补贴。
此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