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部门职责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3浏览次数:2464
1、积极配合各院系专业学科与研究生学位点建设, 实行服务型“三不” 岗位责任制,困难工作不推诿,繁琐工作不拒绝,细小工作不拖拉,做到电话通达,咨询畅快,办事无阻。
2、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院(系)制定硕士点建设发展规划,负责贯彻落实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各项决议、决定;
3、负责组织硕士学位点建设和申报工作;
4、负责跨校联合开办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推进联络和目标管理等,做好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的遴选、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统筹发展专业硕士教育,对“研究所”“研究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前瞻研究专业硕士培养;
6、负责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资料收集和建档工作;
7、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8、负责协调、组织、引导单位及学科授权点和学位点前期建设工作和后期的申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咨询和资讯。
9、负责本部门的相关资料收集和建档工作。
10、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在校管理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