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11浏览次数:2233
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5号)(附件一)(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做好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和申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性
“双一流”建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将加大优势特色学科群的经费投入力度,省级财政将通过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支持。将有利于我校围绕“双一流”的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推出更加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举措,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双一流”建设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基础,要求公平竞争,为省属高校提供公平竞争机会,同时根据建设绩效实行退出机制,将有利于我校去争取更多发展机会。我校目前在省内具有优势的学科为数不多,学科结构和整体水平与“双一流”差距还较大,一流学科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
二、认真学习“双一流”建设文件精神
组织本学院全体教职工学习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5号)文件精神,各学院领导和学科带头人要积极参加本学科领域学术活动,邀请本学科领域专家做辅导专题报告。
三、开展“双一流”建设大讨论
组织本学院全体教职工开展“双一流“建设大讨论,积极献言献策,提出针对本学科“双一流”建设对策和建议,各学院拿出本学科建设一流学科的目标、思路和举措,形成具体的方案。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通过专题报告、专家咨询、师生座谈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双一流”建设工作。
(二)充分调研。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5号)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调研:国外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成功经验;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先进做法;省属高校开展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对策与建议;本学科国内外的竞争态势、现有基础和存在的不足;本学科“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思路、目标和举措;本学科建设一流学科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
(三)宣传报道。加大“双一流”建设在学校校报、校园网、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网站、各二级学院网站等有关媒体宣传报道。
(四)时间安排。2017年1月-3月为各学院自主学习阶段, 2017年3月初将各学科“双一流”建设方案交到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2017年4月初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到学校集中指导学习。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