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学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寒假安排及假期教育、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1-07浏览次数:1295
关于2019学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寒假安排
及假期教育、安全管理的通知
研字【2019】2号
各培养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稳定,确保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全体研究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2019—2020学年度教学日历表,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正式放假,2月14日(星期五)开始报到,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研究生离校需得到导师同意,培养学院备案,方可离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离校或返校报到者必须向导师说明,向培养学院办理相关书面请假手续,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加强假期前的安全教育及检查
1、各培养学院在放假前组织研究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加强防火、防水、防盗、防抢、防骗意识;注意饮食、交通、消防、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醒学生远离极端宗教、邪教、传销组织,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2、各培养学院在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研究生寝室及实验室安全检查。督促学生离校前关闭水源、电源及门窗,整理安置实验器材,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报修、排除。
3、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研究生留校。
三、建立安全工作网络
1、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各培养学院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导师,每位导师都要准确掌握所带研究生的情况,做好研究生寒期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2、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以培养学院、导师为有效载体,保持联系畅通,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如遇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需立即向学校研究生处报告,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祝广大研究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而又快乐的寒假。
研究生处(学科办)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