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2浏览次数:619
各院(系):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申硕工作实际,现将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于11月1日下午组织2013年第二轮专业学位硕士点申报评审,经专家小组评审,纳入我校硕士学位点优先建设的院系学科有:教师教育学院、教科院(共建教育管理专业)、教科院、艺术学院(共建学前教育专业)。
二、为进一步做好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启动第三轮硕士专业学位点申报工作,继续向全校征集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方案,请申报院(系)于11月6日下午5点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交到研究生处(行政楼121办公室)。
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87943959。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