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学院办学成果奖励(团队与平台建设之研究生工作站)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14浏览次数:641
根据《教学学院办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鄂二师院行[2015]37号)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修订<教学学院办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鄂二师院行[2016]45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申报,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拟推荐计算机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为2016年度教学学院办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
纪委(监察处) 王佩,电话 87943522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周静87943959
办公地址:
纪委(监察处),行政楼五楼512室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一楼125室
电子信箱:61844755@qq.com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