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科综合竞争实力,一体推进学科、科技、人才协同发展,加速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科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鄂二师院行发〔2026〕43 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学科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学科团队”)遴选工作。
一、遴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
团队负责人(PI)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科创新团队申请表》(附件1)报学院审议。
(二)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学科团队推荐意见,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科创新团队汇总表》(附件2),确保人人有学科、人人进团队。提交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附件1、附件2。
(三)专家论证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学科团队的申报材料对团队研究方向、团队构成、预期目标、研究基础以及与学校重点发展学科方向的一致性进行评议,综合给出团队建设建议名单。
(四)学校审批
对通过论证的旗舰类、重点类团队,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正式公布学科团队名单。一般类团队由学院审核,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二、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学科团队遴选工作,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和方向。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积极组织并推荐。
2.旗舰类、重点类团队具体目标要求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科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办公室王敏,联系电话:52363289,电子版材料于8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61302976@qq.com。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附件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科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