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硕士学位点阶段性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9-02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

为扎实有序推进硕士学位点申报工作,筑牢学位点申报根基,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社会经济服务成效,学校决定对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的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审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二、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申报。请各学院结合《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全面梳理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进展情况,填报《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申请表》(附件2,专硕适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3,学硕适用)、《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4),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

2.材料形式审核。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反馈审核意见。(9月18日-9月28日)

3.材料正式提交。各学位点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6年10月15日17:00前正式提交材料。

4.现场汇报及专家评审。学校将于10月下旬组织现场汇报,邀请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估核心指标达标情况。

三、其他事项

1.师资队伍参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要求,不得交叉填报,学硕师资队伍同一成员只能出现在1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专硕师资队伍同一成员只能出现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2.以上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按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胶装成册封面需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17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1091309383@qq.com,命名格式为“学院+学位点名称+学位点代码”。

3.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翟建波,联系电话:52363286

附件1: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pdf

附件2: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申请表(专硕).docx

附件3: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学硕).docx

附件4: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docx